开庭后,被告胡乱编造一些虚构的事实,我如何反驳
虚构的事实,往往违背常理,漏洞很大,要不定无证据支撑,要不是证据本身就问题很大。一个谎言需要十个,百个谎言来圆。认真些,仔细些,你一定会发现对方漏洞。
庭审的关键是法官,法官拥有自由裁量权。他认为事实是虚构的,那就是虚构的。他认为事实是真实的,就是真实的。所以,胡编乱造,虚构的事实也可能被认定为真实的。
亲身经历,工伤案子,我是原告。庭审中,我手机翻出同事间微信记录逐条对照,公司律师睁眼说瞎话,说公司没有这些人,我的上司部门经理曹琪不是公司员工,人事经理潘阳庭上默不作声默认。我只好拿出公司电话通信录,招投标公司简介来证明。被告方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于工伤事故后50天后补缴了5个月社保,依法工伤待遇赔偿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弄虚做假,庭审中虚构事实声称己为我缴纳社保。让我向社保部门主张。法官就采信了公司虚假证词。弄得我执行不了,拿不了赔偿,只好上诉。
回答问题
题主问?法庭开庭后,被告胡乱编造一些虚构的事实,我如何反驳?
我谈谈个人看法。
首先谈谈法庭开庭审理案件程序;
度长宣布开庭。
然后原告陈述,宣读起诉书,提出诉讼请求。
被告答辩。
之后,举证,当庭出示证据,互相指证。
之后,双方开始辩论。
程序进行中,双方举证,质证是最重要的。所有的事实,均需要证据支撑。没有证据的虚构事实,法庭合议时,是不会认定的。
可见,你如何反驳?你要求被告,对虚构的事实,出示证据,进行质证,由法庭确认。法庭上,举证,质证,证据确凿,充分,是打盈官司的前提。
以上是我的简单回答,仅供参考
胡乱编造,既有否法律支持即法律条款条文相对应其编造是真是假,又可以甄别其所编造的(事实及证人证言和证据)于法律有效或者无效,你也可以否认,但你要相应的证据加以否认即可。此外如果其真是胡乱编造法官既不会采信你也无需举证。
这有啥反驳的?
一般来说,案件的原告是主张某些事实成立的,然后在这个事实基础上要求被告承担某些责任。而主张事实成立的当事人有义务证明这个事实成立,否则就要承担不利后果。而被告想不承担责任,只需要否认这个事实成立就够了。
比如说,原告主张被告曾向原告借款,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原告在这个案子里需要证明被告曾经向原告借款这个事实,被告并不需要证明自己没有向原告借款这个事实,只需要否则自己曾经借款就足够了。因为消极事实是没办法证明或者证明起来难度要比积极事实难度大的多。
而如果被告胡编乱造了一些事实,就对这些事实负有了证明责任,如果证明不了,就要承担不利后果。这个时候,作为原告不需要反驳,只需要不认可就够了。然后等待被告来证明这个事实是真实的。
比如,原告主张被告曾向原告借款,要求被告还款。被告不去否则借款,却瞎编自己已经还款的事实。这个时候,不管被告编造的事实如何真切,都需要证据来证实。如果没有证据,就会认为这个事实不成立。作为原告反而不需要证明借款事实成立了。因为在被告说自己已经还款时,已经承认自己借过钱了。而被告会由于自己没办法举证证明已经还款,承担不利的后果——就是法院判决继续还款的后果。
所以,对于这种情况,被告编造就编造去呗,原告只需要否认,让被告拿出证据来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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