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穿假鞋丢人吗?
是的。我觉得穿假鞋很丢人。
如果我穿不起阿迪,耐克,那我就穿李宁,安踏,再穿不起还可以鸿星尔克,贵人鸟,再不行还有双星,回力。各个价位都有合适的鞋子。为什么还要穿假鞋?
因为虚荣。
买假鞋的人,真的是买不起真鞋吗?其实很多人假鞋的价格,完全可以买国产的正品了。他只是买不起他想要的大品牌的鞋子。
别人都穿,我也想穿。怎么办?只能穿假鞋。还是虚荣。别人有,我也得有。
本应该比学习的年纪,却都比上了吃的用的。比脚上的鞋。
因为自己的虚荣心。为了外国大品牌的鞋子。而去买假鞋,却不支持国产的正品。我觉得挺丢人的。
很高兴能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我想说明的是学生穿所谓的假鞋并没有丢人,假鞋、学生、丢人这三个关键词之间并没有什么关系。下面就来谈谈我的看法。
作为学生并没有收入,有些学生父母每个月只会给少量的生活费,除去必备的生活必需品以外,吃点零食就基本上没有了。更别说买一件名牌的衣服,除非家里特别有钱,但这些家庭毕竟是少数。所以没有必要跟别人攀比。假鞋也是用钱买的,只要自己穿着舒服就可以了。作为学生,唯有读书高,在学校好好学习增长见识才是正道。
学生穿假鞋不丢人。真假穿在脚上谁知道的,即使人知道人又能怎样?因假充入每个角落,不客气地讲,无假不在,。再说回来不是家庭经济有困难吧,有钱谁不知穿好的,人人都爱面子,爱虚荣,更何况学生世界观还没有行成。如果你凡事事都叫真,你没有活在社会中,一个普普通通平民能节约就节约,必定争一分钱都不容易。对于假的存生不是学生和家长的过,反过来再说,有人这么爱假,更能催促真的更真,有的方面越合理性。假是要打的,包括人脑中的假,光人人喊打,人人又难打,这就是社会。
真鞋是什么鞋??专指阿迪,耐克吗??我孩子从小就穿的耐克,一岁多正式穿鞋开始,所有鞋全部是耐克,连耐克童鞋专柜的人都认识我们了,知道每个季度会给孩子买鞋子。但是在孩子七岁的时候,我们带他去了安踏专柜,我们告诉他耐克和阿迪抹黑,污蔑我们的新疆棉,我们决定不再买耐克的鞋子了,我们开始支持国货。孩子立即同意了这个建议,我们在安踏买了第一双鞋子。从此孩子就开始穿安踏,而且每次逛商场路过阿迪耐克,都会说不买他家鞋子。所以穿假鞋的只是没穿过真货吧,穿过当把耐克阿迪只当成生活的一个物品来看的时候,什么牌子都不重要,只是踩在脚底的一双鞋子而已
所谓假鞋,准确的说,应该是假冒名牌的鞋子,不然穿在脚上了,为什么还叫假鞋呢?
这个假不假,丢不丢人,取决于买假鞋的人的心态,如果,你是想让别人觉得你穿了一双名牌鞋,但是不小心让同学认出是假冒名牌,那么你肯定会觉得很丢人,因为出发点,你是想冒充真品,去满足你虚荣心。说实话,穿假鞋本身不丢人,但是这种心理,是不可取的。
如果,你只是觉得那个样子好看,而觉得没必要花那么多钱买真的,就大大方方的买来穿,这种行为,并不妨碍别人什么事,没什么丢人的。
一个学生为了满足虚荣心去买假鞋,我不会笑话你,有点虚荣心也属正常,关键我不希望你自卑,不希望你因为怕同学知道你穿假名牌鞋而心里有负担,阳光乐观,积极向上,自信的做真实的自己,不要活在别人的眼光里,不是很好吗?
贫困生能不能穿名牌?因为穿名牌被取消助学金,这件事合理吗?
助学金和“穿名牌”没有直接联系,也就是说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穿名牌”就不能获得助学金。不过,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中,有一条比较耐人寻味,即“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这里只给了“生活简朴”,并没有给出“生活简朴”的具体标准,也就是说并没有给出“穿名牌”就不等于“生活简朴”。
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第五条明确规定“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这一条其实部分限制了贫困生“穿名牌”,因有些奢侈品名牌确实贵得离谱,动不动就几万元,这明显超越了贫困生的“消费金额”和“消费结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贫困生“穿名牌”确实应该被取消助学金,但是“名牌”也分很多种,如李宁也算国内名牌,价格其实并不高,打折也有一二百的球鞋,这种“穿名牌”,就不应该取消助学金。
总之,笼统地“穿名牌”,就取消助学金,绝对是违法违规行为,但是穿超级贵的名牌,普通人很难负担的名牌,确实应该取消助学金,因为任何人都不会认可其为“生活简朴”。我个人认为,要具体的事情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对贫困生的补助是应该的!区区因穿"名牌"被取消助学金,是不合理的!另外还要看此学生学习是否努力上进才是观察的重点!穿的"名牌"可能别人送给他的!为什么不能穿?不能把贫困生当观察者来监督,这是有违人权的也不合理!对他们应更加多关爱!一一只写几句表白达个人观点!
浙大回应“不开除强奸犯学生”遭质疑,这样做合理吗?
浙江大学回复不开除强奸犯学生是不合理的。一个大学生犯了强奸这样的罪行是无法被学校所接受的,理应被开除。浙江大学是我国著名985高校,拥有悠久的办学历史。里面也是人才济济,正所谓大学生必须要有品德呢。我们不能仅关注学生的成绩,而且应该关注学生的品行,一个人的品行,如此的不过关,自然应该被开除。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开除强奸犯有利于学校树立纪律,领导与引导学生向好的方面进行发展,同时防止这样的学生玷污纯洁神圣的校园。
第二点,容许强奸犯继续在学校读书,让其他的学生无法接受,没有人愿意和一个强奸犯在一起学习和读书。
第三点,浙江大学是一个悠久的,而且那么其校规里面已经有规定,对于犯下严重案件的学生,应该予以开除。所以说,于情于理浙江大学都应该开除该强奸犯。
前一段时间,哈尔滨工业大学一学生因为考试作弊被开除学籍。该生已拿到腾讯公司30万年薪的offer,但是仍然被开除,由此可见,哈工大非常注重学校的纪律。浙江大学这时候则作为一个985高校,应该以身作则肃清学校,这种强奸犯不应该再留在学校,应该要强调学生的纪律,不能让校园成为犯罪的温床。
浙大的处理方式造成的社会舆情,是浙大始料未及的。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对声浪呢?这只是民众对于社会公平公正公开的诉求。民众对教育体系中层出不穷的不公平事件越来越敏感,从留学生到少数民族,从院士学术腐败到造假天才儿童,越来越多的不公刺激着民众的神经。
对于浙江大学如此的处理方式,我个人觉得是十分不妥当的,作为国家的公民,无论他的种族,身份,地位,法律应该一视同仁。少数民族学生犯了强奸罪,浙大能因为他的少数民族身份网开一面,那如果下次出现了留学生强奸了学校的女生,浙大的领导会如何处理呢?会不会也网开一面,甚至顾及国籍而引发外交事件,有更过分的处理方式呢?希望公平公正公平可以更好的得到践行。
肯定不合理,有人性的人都会这么想。我已经出离愤怒了。
一所大学,还是国家重点大学,它教出的学生仅仅用成绩来评判吗?不考虑学生的思想品德吗,何况还是个罪犯?出了这样的事,还有脸开思想品德这门课吗?这不是说一套做一套吗?
大家来看一下哈工大的作法,大四的学生作弊,直接开除,这才是治学严谨的表率。浙大这位是犯罪,比作弊可严重多了,居然没事,两相一比,高下立判。
最关键的是浙大的宽容使得这位同学开心地拍毕业照,和女友秀恩爱,怎么能让人不愤怒。
有这样的先例,让浙大的女生怎么想?让想报考浙大的学生怎么想?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不知道离开浙大的郑强教授怎么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学生带奢侈品违规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学生带奢侈品违规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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